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车载氢气瓶技术服务辅助工作
服务项目需求公告
一. 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含税) | 预计业务量 |
车载氢气瓶技术服务辅助工作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 我院《车载氢气瓶技术服务费用结算单》当月总额的30% | 预计每月气瓶数量不少于100支 |
二. 项目需求,见附件:需求文件
三. 评分体系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响应情况 | 响应文件 | |
| 同类项目业绩 | 供应商2019年至今有承接过相关辅助工作项目,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最高12分。无提供则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企业资质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3分,最高得9分。注: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的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打印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未提供不得分。 | ||
| 项目团队成员情况(16分)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团队项目组人员构成的合理性及数量,人员的专业、经验评分。 | ||
| 服务便捷程度 | 供应商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30分钟内(含30分钟)响应(给予解答、指导,排除有关问题),1小时内(含1小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在佛山地区常设服务机构,得6分; | ||
| 用户需求响应(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中“服务内容”与“技术和服务要求”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全部满足用户需求,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项条款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对应项目需求书服务要求对应项进行响相应。 | ||
| 对项目的理解与认识熟悉程度 | 1、对项目、采购人背景和采购人需求的整体理解全面、完善、准确以便于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服务的,并具备车用缠绕气瓶5年以上的拆卸、安装、检验工作经验,服务数量不少于1000支的得12分; | ||
| 工作方案 | 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方案进行对比: | ||
| 本项目详细完成计划及承诺完成时间 | 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本项目详细完成计划及承诺完成时间进行对比:计划清晰、合理度强,服务承诺、响应速度快,得10分; | ||
| 价格分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价文件要求且优惠率最高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四. 报名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 《供应商 响应 条件自查表》 及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需求文件附件1;
3) 报名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提供供应商 承诺函,格式 详见需求文件附件2 。
4) 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信誉良好、售后维护服务好,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 供应商具有丰富的车载氢气瓶拆装服务经验和能力,拥有丰富的客户服务经验和案例,并提供以往服务合同(至少一份)等见证材料。
五. 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提供报价表,格式详见需求文件附件3 。
六. 确定成交候选人
1) 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 无效报价
1)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 比例 的视为无效报价;
2)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材料,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 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 投标活动失败
1) 报名供应商不足 3 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 投标方式
请在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111号,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低温室张耕 15913119637
十. 投标说明
1)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按投标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投标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 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4)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投标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5) 若本项目投标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6)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投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