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韶关检测院,前身为“广东省韶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于2016年7月整体划转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上级部门授权,依法在韶关市辖三区、七县(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法定检验。此外,省院还授权我院开展清远、肇庆的电站锅炉、电站锅炉水质、球罐、施工升降机(仅定检)、防爆电梯的法定检验业务。同时,为本市客户提供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委托检验和其他特种设备技术咨询服务。
我院现有职工81人,其中本科学历以上62人占比76.5%;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26人,初级职称21人,占在职职工总数比例68%。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共54人,合计证书229项,其中持检验师证或无损Ⅲ级证的有30人,是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检验检测队伍。内设部门8个,为办公室、政工室、技术室、综合业务室、机电一室、机电二室、承压室、理化室。获省院授权核准项目39项,检验检测仪器400套价值770.85万元。能从事以下检验检测工作: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方面
1.锅炉的制造质量监督检验、安装监检、定期检验、能效测试;
2.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3.压力管道安装监检、定期检验;
4.锅炉水介质、有机热载体检验、水处理设备验收;
5.安全阀校验、修理、施工升降机安全防坠器校验;
6.工业设备及钢结构件的无损探伤工程的委托检验(如:X光射线探伤、磁粉探伤、超声波探伤、渗透探伤等);
7.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压力管道年度检查、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安全评估等委托检验
(二)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方面
1.电梯的安装检验,在用定期检验,改造、修理监督检验(含防爆);
2.起重机的安装检验,在用定期检验,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3.厂内机动车辆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4.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的委托检验;
5.电梯乘运质量检测;
6.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委托检验
作为粤北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主力军,承担了韶关市在用特种设备检验任务,每年出具检验报告超两万份。通过检验发现和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有力保障了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科学系统分析特种设备检验信息,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每季度出具质量分析和风险评估报告,提出全面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工作建议,有力消除了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为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韶关检测院将一如既往秉承“承安守正、励新图强”广东特检院训,认真践行“安全至上、科技至重、服务至优”的发展方针,牢牢把握特检机构职能定位,主动探索,积极改革,努力建设成为政府放心、社会信赖、员工自豪的一流检验检测机构,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助力广东特检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