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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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梅州检测院(以下简称梅州检 测院)的前身是由1982917日经原梅县地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创建,原名梅县地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1988年经原梅县地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创建,原名梅州市劳动安全检测站,原直属于梅州市劳动局。19991225,整体划转到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并于2003年由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粤机编办[2003]191号文批复,合并名为广东省梅州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所,后于2004年粤机编办以[2004]434号文更名为广东省梅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所。20166月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粤机编办[2016]75号文),划归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管理,更名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梅州检测院。
    
梅州检测院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是国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场(厂)内机车的法定检验机构。梅州检测院承担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监督检验、鉴定评审等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有关技术性工作,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科研工作,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评估、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检测、促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提升、行业健康发展等技术性公益工作,开展特种设备行业培训、咨询、委托检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梅州特检院自成立至今,始终以确保梅州市特种设备的安全为己任,将安全生产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完成梅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法定检验任务,消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事故隐患于萌芽状态。三十多年来,梅州检测院为客户提供各种检验、检测、试验、分析、鉴定和咨询服务达数万项,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能力,赢得了社会公认,为梅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梅州特检院将通过科学管理、科研开发和检验新技术应用,努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